|
姐夫王军峰迷恋小他七岁的内弟妻子袁某,两人关系暧昧经常在一起,并一度商量各自离婚后结婚,一年后弟媳袁某准备结束这种不正当关系,但一心想和袁某结婚的王军峰在一次争执后用菜刀砍断袁某颈部,致其当场死亡。3月9日,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,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军峰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赡养费等共计10万元。
被告人王军峰,男,1970年1月出生,汉族,小学肄业,农民,住陕县菜园乡。
王军峰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妻子杨某勤劳能干,在家里务农,儿子聪明懂事。妻子杨某有一个弟弟杨某某,弟媳妇袁某,内弟两口在三门峡市区卖水果生活,两家经常走动。小王军峰七岁的弟媳袁某年轻时尚,还知道很多新鲜事,很快吸引了王军峰,袁某也对这个幽默健谈的姐夫很有好感。2007年5月,两人突破了道德底线,并瞒着姐弟俩经常幽会。
偷情终究不是长久之计,王军峰和袁某商量各自离婚后结婚,王军峰回家后便找茬和妻子吵架,并多次大打出手,逼迫离婚,伤心的杨某离家出走。但袁某却一直未和杨某某摊牌。到了2008年底,因为众人的风言风语和日渐懂事的儿子,袁某再不愿和姐夫王军峰保持这种关系,王军峰想自己为袁某妻离子散,袁某却要装贞洁,异常气愤,写了一封信交给袁某。信上写:袁某,我对你的爱是真心的,为了你,我一次又一次的去打她(杨某),她走了,你也不理我,我伤心,我后悔,可我心不甘,我不会就这样放弃的,要不就是你我死路一条。纸的背面写着,大骗子,我要杀了你。
2009年2月16日中午,一直未等到回音的王军峰来到袁某租住的三门峡货厂路,袁某正在吃午饭,准备吃好后给丈夫送饭。王军峰又说到两人的事,袁某没理会王军峰,并拿起茶几上的饭盒准备送饭。王军峰拦住袁某,争打中失去理智的王军峰拿起案板上的菜刀,狠命朝袁某脖子上砍去。袁某颈总动脉、总静脉,气管、食管断裂,当场死亡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:被告人王军峰仅因和她人发生纠纷,便以暴力手段非法剥夺她人生命,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后果特别严重,依法应予严惩。遂做出以上判决。 |